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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非防爆手机进盲巷致瓦斯爆炸5死,煤矿矿长等40余人被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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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非防爆手机进盲巷致瓦斯爆炸5死,煤矿矿长等40余人被处理!

  • 分类:行业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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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
  • 发布时间:2015-05-16 1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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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要描述】陕西省煤矿安全监察局5月13日公布延安市华龙煤业有限公司“12·24”较大瓦斯爆炸事故调查报告。

带非防爆手机进盲巷致瓦斯爆炸5死,煤矿矿长等40余人被处理!

【概要描述】陕西省煤矿安全监察局5月13日公布延安市华龙煤业有限公司“12·24”较大瓦斯爆炸事故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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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陕西省煤矿安全监察局5月13日公布延安市华龙煤业有限公司“12·24”较大瓦斯爆炸事故调查报告。

  调查认定,这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涉事煤矿矿长等40余人被处理。

  2018年12月24日9时45分,延安市华龙煤业有限公司发生一起较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5人死亡。事故发生后,应急管理部党组书记黄明,副部长、国家煤监局党组书记、局长黄玉治迅速作出批示,并指派工作组指导救援和善后工作。陕西省委书记胡和平、省长刘国中、常务副省长梁桂立即就事故救援、善后、调查及事故防范工作作出批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12月25日,陕西煤矿安全监察局铜川监察分局报延安市人民政府同意,成立了延安市华龙煤业有限公司“12·24”较大瓦斯爆炸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

  调查组认为事故直接原因是,喷浆队5名工人在未采取检查和排放瓦斯的情况下,擅自打开栅栏进入盲巷作业,携带的非防爆手机引燃盲巷内积聚的瓦斯,形成了瓦斯爆炸。

  一、事故企业相关情况。

  (一)延安市华龙煤业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延安市华龙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龙公司)成立于2005年,属其他有限责任公司,公司董事长为王延锋,法定代表人、总经理为孙杰。经营范围是煤炭开采、洗选、加工和销售。

  华龙公司下设有贯屯煤矿、洗煤厂、机修厂,成立有管理机构,董事长王延锋全面负责贯屯煤矿、洗煤厂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孙杰全面负责华龙公司安全、生产、技术、质量等。常务副总经理兼贯屯煤矿矿长张爱林全面负责贯屯煤矿的安全生产工作。副总经理辛杰兼任经营管理部经理,负责经营管理和综合办公。副总经理马典忠负责下属煤矿和洗煤厂的机电设备管理及物资供应。

  华龙公司成立了贯屯煤矿安全管理机构,配备有矿长、总工程师、生产矿长、安全矿长和机电矿长,并设有机电动力部、安环部和生产技术部三个职能部门。

  矿长张爱林,全面负责矿井安全生产工作;总工程师温凌翔,负责矿井技术、“一通三防”、生产接续和防治水工作;安全副矿长代永彬负责安全生产监督工作;生产副矿长韩向云负责生产组织工作;机电副矿长刘胜利负责煤矿机电、运输管理工作。

  生产技术部部长王立功,负责建立、修订和完善生产技术管理规定、各项规章制度等;机电动力部部长厉建通,负责全矿机电运输管理工作;安环部部长常慧宁,负责安全技术措施、安全管理计划的编制,日常的安全检查、安全整改措施的落实等。

  (二)贯屯煤矿的沿革。

  原贯屯煤矿于1970年开始筹建,设计规模0.3Mt/a。1979年开始井巷施工,同年11月,原煤炭部将该矿列为停缓建项目。后经省、部协商同意,于1983年按0.09Mt/a建成简易投产。投产后由于煤层顶板破碎、采煤工作面无法正常回采等原因,于1984年3月,延安地区行政公署决定停产留守。2001年国企改革,将贯屯煤矿整体出售给 陕西华龙煤炭运销有限公司,2005年,陕西华龙煤炭运销有限公司与陕西华龙鹏宇投资有限公司出资成立了华龙公司后,将贯屯煤矿交由华龙公司管理。

  2010年12月29日,陕西省人民政府以《关于延安市煤矿整顿关闭和资源整合方案的批复》(陕政函 〔2010〕229号)同意贯屯煤矿进行资源整合;2011年5月13日,陕西省国土资源厅以《关于划定延安市华龙煤业有限公司贯屯煤矿整合区矿区范围的批复》(陕国土资矿采划〔2011〕43号)划定了贯屯煤矿整合区矿区范围,井田面积110.2386平方公里,可采储量10029万吨;2011年,中煤西安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编制了矿井开采设计和安全设施设计。2011年9月28日,陕西省煤炭生产安全监督管理局以《关于延安市华龙煤业有限公司贯屯煤矿煤炭资源整合开采设计的批复》(陕煤局发〔2011〕168号),同意矿井设计生产能力3Mt/a,设计开采年限25.7年,采用斜井开拓方式,布置有主斜井、副斜井和回风斜井三条井筒。在5#煤和3#煤设置2个水平,划分13个盘区。投产时为501和502两个盘区,2个综采工作面和4个掘进工作面(三综一炮)。2011年12月29日,陕西煤矿安全监察局以《关于延安市华龙煤业有限公司贯屯煤矿煤炭资源整合实施方案安全设施设计的批复》(陕煤安局发〔2011〕273号)批准了安全设施设计;2012年2月20日,延安市煤炭工业局以《关于延安市华龙煤业有限公司贯屯煤矿(300万吨/年)资源整合项目开工备案的通知》(延市煤发〔2012〕15号)同意贯屯煤矿矿建工程开工并予备案。2016年4月19日,通过安全设施条件竣工验收核查。2016年5月,取得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2016年11月,华龙公司与陕西神光现代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光公司)签订托管协议,将贯屯煤矿整体托管给神光公司。

  (三)陕西神光现代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神光公司是由陕西神光新能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和北京富通盛华商贸有限公司于2014年2月共同出资成立的,属其他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610138091667424M,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兼总经理为王海亮,主要经营范围是煤炭资源运营管理、煤炭开采、煤炭工程勘察设计、咨询服务等。

  神光公司承托贯屯煤矿后聘任了矿长、总工程师、生产矿长、安全矿长和机电矿长,成立了生产技术部、通防部、安检部、调度室、监控室、机电动力部等职能部门。

  矿长郭万宁全面负责安全生产工作,总工程师赵德奎分管技术、一通三防和采掘接续工作,副矿长陈志远分管安全、辅助运输、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副矿长姜长根分管生产工作,副矿长张作连分管机电工作;副矿长潘生健,负责掘进施工组织和管理。

  神光公司编制有《贯屯煤矿岗位职责汇编》,明确了各职能部门和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采煤副总工程师张家福,协助总工程师组织编制矿井的长远规划、生产布局及接续计划,负责生产组织和技术管理;掘进副总工程师白振纲,负责矿井掘进施工的组织和技术管理;机电副总工程师崔秀平,负责矿井供电、主运输设备管理;安全副总工程师兼安检部长李福明,负责矿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辅助运输管理、职工安全培训、井口检身检车;通风副总兼通防部部长高春臻,负责煤矿“一通三防”管理和安全监控等;生产技术部部长罗成云,负责矿井巷道施工测量、填图、安全措施及规程的编制等;调度室主任杨永柏,负责全矿的安全生产调度;机电动力部部长王立国,负责全矿的机电设备的安装、维护及运输管理工作。

  (四)陕西平祥矿业有限公司、延安航安设备机械有限公司和陕西锦越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陕西平祥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祥公司)成立于2011年1月,属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曹日平,企业信用代码为91610133566036934E,主要经营范围有矿产勘探工程、建筑工程、机电工程等。公司持有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号是(陕)JZ安许证字〔2018〕011426,许可范围是建筑施工;持有建筑企业资质证书,编号为D261011197,有效期至2021年3月7日,资质类别及等级为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延安航安设备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安公司)属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刘博,营业执照证号是91610602MA6YJP3MXK。经营范围有工矿机械设备及配件、工矿机械设备安装及维修、矿山工程施工、矿山设备安装、机电安装等。

  陕西锦越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越泰公司)属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李锦飞,营业执照证号是916108007738410634。公司经营范围有建筑工程、矿山工程、公路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等。公司持有(陕)JZ安许证字﹝2009﹞000014-4/2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为建筑施工,有效期为2013年3月21日至2019年3月18日;持有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编号为D261038471,有效期至2021年6月14日,资质类别及等级为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五)矿井违法违规托管、层层转包情况。

  2016年11月,华龙公司时任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张爱林与时任神光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冯仗伟签订托管协议,将贯屯煤矿整体托管给神光公司,协议规定:由神光公司全面负责煤矿的行政管理、安全管理、生产管理、技术管理、质量管理和后勤管理等方面的工作,托管期为2016年11月11日至2021年11月10日。托管期内,华龙公司仅负责煤炭销售、法人主体财务管理、对神光公司的各项管理进行监督以及所属资产的监管,在生产运营过程中所需的安全投入、安全管理、安全责任均委托给神光公司。

  1.第一级转包情况。

  神光公司与华龙公司签订托管协议后,又将采掘工程进行了转包。

  2017年,曹日平与范申斌签订授权委托书,授权范申斌为平祥公司代理人,根据授权以平祥公司的名义办理陕西省延安市宝塔区蟠龙镇贯屯煤矿的一切事宜。授权期限为一年,挂靠费用为22万元。范申斌组织的队伍对神光公司称平祥公司贯屯煤矿项目部,对外称掘进一队。2017年5月5日,范申斌以平祥公司延安市宝塔区贯屯煤矿项目部的名义与神光公司王海亮签订了《贯屯煤矿50202、50201、50104工作面准备回采巷道(回风顺槽、皮带顺槽)三条大巷(辅运、主运、回风)掘进工程施工承包合同)》,2018年8月16日,范申斌以平祥公司的名义与神光公司王海亮签订了《贯屯煤矿内部安全生产责任制(50214回风顺槽掘进承包协议书)》,2018年9月,范申斌以平祥公司的名义与神光公司王海亮签订了《贯屯煤矿内部安全生产责任制(50214运输顺槽掘进承包协议书)》。

  2018年2月28日,神光公司与锦越泰公司签订《贯屯煤矿内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西翼大巷)开拓巷道承包协议书》。

  2018年6月2日,神光公司与航安公司签订《贯屯煤矿50104回采工作面承包合同》。2018年8月27日,神光公司与航安公司签订《贯屯煤矿内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北翼集中回风巷、运输巷、联络巷、50210回风、运输顺槽、切眼、50111回风、运输顺槽、切眼、50209回风、运输顺槽、切眼掘进承包协议书》。2018年9月6日,神光公司与航安公司签订《贯屯煤矿50208回采工作面承包合同》和《贯屯煤矿50109回采工作面承包合同》。

  2.第二级转包情况。

  范申斌承包工程后聘用了生产总负责人文福锁、生产副队长何庄子、安全副队长张希炳和技术员刘智等四个管理人员管理生产,又将掘进和喷浆工程分包给七个自然人(对外称组或队)。一组王书兵承包50106回风掘进,二组叶奎承包50214回风顺槽掘进,三组孙军伟承包50105皮带顺槽掘进,四组朱方存承包5#煤东翼皮带巷和辅运巷掘进,五组李官山承包50105回风顺槽维修,六组隆万宏承包50214皮带顺槽掘进,喷浆队赵外明承包5#煤东翼皮带巷和辅运巷喷浆作业。

  (六)事故发生前有关部门对贯屯煤矿监管情况。

  1.地方政府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监管情况。

  延安市宝塔区煤炭行业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宝塔区煤炭办)按照《宝塔区煤炭行业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煤矿安全监管工作计划〉的通知》要求,按照计划分别于4月25日、5月16日、6月11日、7月31日、10月11日对贯屯煤矿进行了5次检查。

  延安市煤炭工业局于2018年8月8日至9日对贯屯煤矿进行了检查,2018年11月26日会同宝塔区煤炭办对贯屯煤矿进行了检查。

  2.驻地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监察情况。

  2018年12月18日至20日,陕西煤矿安全监察局铜川监察分局对贯屯煤矿进行定期监察,发现存在整体托管贯屯煤矿的神光公司未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等重大事故隐患,作出了责令立即停止生产的处理决定,并下达了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行政处罚告知书。

  3.贯屯煤矿托管单位(神光公司)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情况。

  2018年5月,省政府安全生产“三项攻坚行动”第五督察组在延安市督察时发现宝塔区贯屯煤矿存在“承托方陕西神光现代矿业集团有限公司无安全生产许可证”重大事故隐患,责令延安市安委会挂牌督办。

  2018年6月8日,延安市安委会向宝塔区人民政府下达了督办令(延市安令字〔2018〕6号),要求宝塔区对此条重大安全隐患要高度重视,立即进行安排部署,落实监管责任和工作措施,按照隐患整改“五落实”的要求进行整改。延安市煤炭工业局也在其官方网站上将此条重大事故隐患进行了公示。

  宝塔区人民政府针对督办令,要求区安委办牵头,宝塔区煤炭办负责,按要求整改落实,按时上报整改落实情况。

  2018年6月12日,延安市宝塔区安委会办公室向宝塔区煤炭办下发了《关于省政府安全生产第五督察组检查发现问题隐患整改的督办函》(延区安办函字〔2018〕10号),要求宝塔区煤炭办在2018年6月26日前将神光公司未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等隐患问题整改结果以书面形式报区安委办。

  宝塔区煤炭办在接到区政府批示和区安委办的督办函后,6月12日,办公室主任候琊在该文件存单上批阅“请朱帅、贠云龙阅处”对督办事宜进行安排。

  至事故发生前,神光公司仍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重大事故隐患未消除。

  二、事故基本情况。

  (一)事故区域。

  贯屯煤矿位于陕西省延安市宝塔区蟠龙镇龙湾村,行政隶属宝塔区蟠龙镇。该矿属低瓦斯矿井,采矿许可证载明开采煤层为3#、4#、5#煤层,有主、副、回风三个斜井,主斜井倾角14°,斜长576m,装备一台DTL120/175/3×500型带式输送机,担负矿井的原煤运输任务;副斜井倾角6°,斜长1556m,采用无轨胶轮车运输,承担矿井的辅助提升任务;回风斜井由一号回风斜井与回风暗斜井并联组成,料石砌碹支护,承担矿井的回风任务。

  矿井初期开采5#煤层,目前开采501和502两个盘区。事故发生在501盘区,该盘区布置有501盘区东翼皮带巷、辅运巷和回风巷,盘区内布置有50104综采工作面、50109综采工作面、50106回风顺槽、50105运输顺槽、东翼辅运巷等综掘工作面。

  501盘区东翼辅运巷于2017年10月20日从50105回风顺槽298.9m处开口向东北方向掘进,2018年4月4日掘进至468.7m处停掘。停掘后,退机到348.4m处,于4月7日施工1#联络巷(东翼辅运巷与皮带巷联络巷),联巷施工到位后,施工501盘区东翼皮带巷。

  501盘区东翼皮带巷设计长度1142米,巷道开口位置在501盘区东翼辅运巷1#联络巷北口。2018年4月11日开始从1#联络巷向东北方向正向掘进,4月30日停掘。停掘后,退机到1#联络巷,5月2日向西南方向反向掘进,5月30日掘进至175.4m处停掘。停掘后,退机到501盘区东翼回风巷。10月5日从4月4日东翼辅运巷停掘点向东北方向掘进161m,10月26日停掘。10月27日在停掘点后退5.5m处开掘2#联络巷(东翼辅运巷与皮带巷联络巷),联巷到位后,向西南方向反向掘进501盘区东翼皮带巷150.1m,11月18日与东翼皮带巷停掘点(4月30日停掘)贯通。11月20日从东翼皮带巷与2#联络巷中心线交点向东北方向正向掘进265.9m停掘。(详见图1)

  (二)501盘区东翼通风情况。

  2018年12月14日矿井测风记录显示,501盘区东翼皮带巷进风量为1080m3/min,回风量为1108m3/min;501盘区东翼皮带巷掘进工作面回风量为396m3/min,50105皮带顺槽掘进工作面回风量为325 m3/min,50106回风顺槽掘进工作面回风量为302 m3/min。501盘区东翼区域通风系统:地面新风→主(副)斜井→5#煤东翼辅运大巷(5#煤东翼主运大巷)→50104运输顺槽→501盘区东翼皮带巷→50105运输顺槽掘进工作面(50106回风顺槽掘进工作面)→501盘区东翼皮带巷掘进工作面→501盘区东翼辅运巷→50105回风顺槽→50104回风绕道→5#煤东、西翼回风大巷→回风煤门→回风斜井→地面。

  501盘区东翼皮带巷掘进工作面为串联通风,采用FBD№7.1-2×30型局部通风机,压入式通风,Ф800mm风筒,局部通风机安设在50106回风顺槽与501盘区东翼辅运巷三岔口以北30m的位置,局部通风机进风为106回风顺槽回风流。

  501盘区东翼皮带巷掘进工作面通风系统:50105运输顺槽掘进工作面(50106回风顺槽掘进工作面)回风流→50106回风顺槽→局扇→501盘区东翼辅运巷→2#联络巷→501盘区东翼辅运巷→50105回风顺槽→50104回风绕道→5#煤东、西翼回风大巷→回风煤门→回风斜井→地面。(详见图2)

  (三)501盘区东翼皮带巷里段封闭情况。

  掘进一队四组负责5#煤东翼皮带巷和5#煤东翼辅运巷掘进施工,采用“停一掘一”交替掘进方式,使用一趟风筒和一套安全监控设备。

  图1 501盘区东翼皮带巷、辅运巷、回风巷实际施工示意图

  2018年12月10日,神光公司贯屯煤矿生产技术部下达501盘区东翼皮带巷停掘通知单,让掘进一队在该巷道到位后停止掘进并施工5#煤东翼辅运巷[1]。

  2018年12月18日,5#煤东翼皮带巷掘进到位后,掘进一队4组便停止施工,保持正常通风。

  2018年12月20日,华龙公司辛杰、王立功,神光公司潘生健、白振纲等人对501盘区东翼皮带巷工程验收,提出巷道需要整改。

  2018年12月21日,问题整改完成后,掘进一队生产副队长文福锁和安全副队长张希炳安排四组人员从501盘区东翼皮带巷转到501盘区东翼辅运巷进行掘进,将501盘区东翼皮带巷供风风筒从二联巷口拆断,以里的风筒留给喷浆队赵外明,在二联巷口向里5米处用锚网片设置栅栏,揭示警标。下午5时,四组副组长陈兴良带领工人将安全监控设备挪到5#煤东翼辅运巷,在二联巷口以里5米处用锚网片设置栅栏,揭示警标,拆断风筒。

  2018年12月22日,神光公司高春臻到该处检查,仅发现栅栏外未安设瓦斯检查牌板的问题。

  (四)事故经过。

  2018年10月,贯屯煤矿掘进一队队长范申斌将501盘区东翼皮带巷和辅运巷的喷浆、打地坪的工作承包给赵外明。12月23日,喷浆组工人张健洋和3名新招工人郝生荣、李泉、米广兵到达贯屯煤矿,当晚赵外明便安排张健洋等4人次日与私下叫来的掘进一队二组电工叶廷举一起入井作业。

  图2 501盘区通风系统图

  12月24日8时20分,张健洋到井口检身房登记检身,随后带领未经井口检身的叶廷举、郝生荣、李泉、米广兵一起乘坐非防爆长城皮卡车入井,前往501盘区东翼皮带巷进行作业。8时40分,叶廷举等人在距离106回风顺槽口50米左右的地方,遇到前往501盘区东翼辅运巷掘进工作面的掘进一队四组电工马超宏,叶廷举向马超宏询问是否可以将喷浆机电源接在501盘区东翼辅运巷掘进工作面的风机电源上(位于106回风顺槽口),马超宏没有同意,后叶廷举等人向501盘区东翼辅运巷巷口方向去了。9时10分,陈兴良在2#联络巷口(501盘区东翼辅运巷侧)附近看到两名工人开着一辆装载机经过2#联络巷前往501盘区东翼皮带巷,装载机铲斗中有喷浆机和电缆。

  9时45分许,在50105运输顺槽掘进工作面测风的程继玉听到一声巨响,被冲击波冲倒,爬起后发现巷道充满了灰尘,随即经1#联络巷、501盘区东翼辅运巷外段,从主斜井升井。在50105运输顺槽巷口局部通风机处的掘进一队一组电工张学伍被冲击波冲倒,从昏迷中醒来后升井。

  (五)事故现场。

  事故波及范围:501盘区东翼皮带巷、501盘区东翼辅运巷、1#、2#联络巷、50106回风顺槽口、50105回风顺槽外段。

  经现场勘查:

  50105回风顺槽口往里39米处风门横杆和左侧风门插销均出现变形(图2);往里109米处隔爆水袋棚被完全破坏(图3)。

  501盘区东翼辅运巷1#联络巷以里第一道风门两门扇均被冲倒(图4);巷道内1台无轨胶轮车车头被冲击的破碎风筒覆盖(图5),车身与巷帮间隙内堆积有大量风筒残片(图6)。

  50106回风顺槽开口往里风筒被破坏。(图7)

  501盘区东翼辅运巷400米往里至2#联络巷巷口区间巷道右帮用电缆挂钩悬挂的电缆全程脱钩(图8);往里500米处右侧硐室内停放有一部装载机,脱落的电缆搭在铲斗上(图9);往里507米处巷道顶部悬挂的传感器被冲击脱架(图10)。

  2#联络巷口(501盘区东翼辅运巷侧)停放有一辆烧毁的牌号为蒙C-JA665的非防爆长城皮卡车(图11),车厢后挡板(图12)、引擎盖(图13)被冲离距车体6米远,散落在巷口正对的501盘区东翼辅运巷右帮底部。

  501盘区东翼皮带巷里段巷口往里64.3米处右帮有一烧焦变形的矿帽(图14),88.9米处距右帮1.5米处有一部损坏的非防爆手机(图15),103米处右帮锚杆头上挂有烧焦的风筒(图16),123米处巷道左侧顶部锚索垫板存在明显过火痕迹,外露锚索上粘有一团焦化风筒碎片(图17),166米处巷道左侧风筒损坏(图18)。

  (六)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

  事故共造成5人死亡。依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经济损失统计

  标准》(GB6721-1986)和有关规定统计,事故直接经济损失950万元。

  三、事故应急救援情况。

  (一)事故信息报告及响应。

  11时33分,宝塔区煤炭办接到华龙公司总经理孙杰的事故报告后,立即向宝塔区人民政府、延安市煤炭工业局、陕西煤矿安全监察局铜川监察分局报告相关情况。

  宝塔区人民政府接报后启动应急响应,迅速调度宝塔区相关部门和消防救援力量赶赴现场开展抢险救援。宝塔区委、区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带领区有关部门负责同志赶赴事故现场成立了事故救援指挥部,立即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延安市人民政府接到市煤炭工业局、宝塔区人民政府有关事故情况的汇报后,立即启动应急响应,迅速调度市相关部门人员和延安市矿山救护队赶赴事故现场,会同宝塔区人民政府开展抢险救援工作。

  陕西煤矿安监局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调动铜川矿业公司矿山救护大队前往贯屯煤矿进行事故救援,局长田光雄、总工程师樊西洋和陕西省应急管理厅副厅长、煤炭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陈永昌等赶赴现场指导救援工作。

  (二)事故现场应急处置。

  指挥部调集延安市矿山救护队、铜川矿业公司矿山救护队先后赶到事故现场,分批次开展现场勘查。在专家指导下,救护队完成了矿井全面勘查任务,摸清了井下巷道布置、有毒有害气体、遇难人员分布等情况。

  12月24日18:00,延安市矿山救护队在井下发现5名遇难人员,18时30分,铜川矿业公司矿山救护大队携带救援装备下井实施救援,23时35分,救援人员将5名遇难人员运送至地面,抢险救援工作结束。

  四、事故直接原因。

  事故直接原因是:喷浆队5名工人在未采取检查和排放瓦斯的情况下,擅自[2]打开栅栏进入盲巷作业,携带的非防爆手机[3]引燃盲巷内积聚的瓦斯,形成了瓦斯爆炸。

  (一)事故类别。

  经调查分析,认定这起事故为瓦斯爆炸事故。主要依据如下:

  现场勘查表明,事故产生的冲击波造成了多处设备、设施等损坏,说明发生了爆炸。

  2.爆炸产生了大量一氧化碳和高温火焰。依据《延安市华龙煤业有限公司“12·24”较大瓦斯爆炸事故现场勘查报告》,5位遇难人员有严重烧伤现象,波及区域有大量的过火和高温烘烤烧焦风筒散落,在遇难人员尸体位置附近的巷道顶板,有烧焦的风筒粘在锚索上;监控数据表明爆炸后,东翼回风大巷最大CO浓度达到360 ppm,事故发生7小时后,救援人员在遇难人员现场实测最高CO浓度为2500ppm。

  3.501盘区东翼皮带巷里段具备积聚瓦斯的条件。该巷12月18日停止掘进工作,回撤设备,21日17时停止通风,事故地点形成盲巷。至事故前已停止通风63小时45分钟,具备了瓦斯积聚和达到爆炸界限基本条件。

  (二)爆源点。

  经调查分析,认定事故爆源点为501盘区东翼皮带巷2#联络巷口往里123m处(图19)。主要依据如下:

  1.经现场勘查,以501盘区东翼皮带巷与辅运巷2#联络巷为基点,往巷道掘进工作面测量,发现5名遇难矿工位置情况为:1#张健洋位于115m,仰卧,头部朝巷道外;2#郝生荣位于119m,俯卧,头部朝向右帮;3#叶廷举位于120m,仰卧,头部朝巷道外,两手烧焦,胸部大面积烧伤;4#李泉位于126m,俯卧,头部朝巷道里,5#米广军位于129m,仰卧,头部朝巷道里。由于巷道为受限空间,遇难人员死亡时体位状态,表明了爆炸高压点在5人的中间位置。

  2.巷道内风筒被燃烧损毁,其中,在5名遇难人员附近30m范围内,风筒全被烧焦变黑缩团(图20);在30m范围以外,都没有被烧黑变形,而是被撕碎并呈现原来颜色。

  3.5名人员遇难地点的巷道顶板锚索托板及露头有比较明显的方向性过火痕迹。特征是在5名人员遇难地点的巷道顶板锚网索托板过火痕迹明显(图21),较远的地方锚索托板附着过火痕迹浅;

  4.3#遇难者体表烧伤最为严重,两手烧焦,胸部大面积烧伤,认定该位置为爆炸热源温度最高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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